中国心学与世界丨专访日本东京大学教授,博士生导师高见泽磨

2024-11-06 14:11:37 来源 贵阳孔学堂

近日,“中国心学与世界”学术研讨会在贵阳孔学堂举办,来自中国、美国、韩国、越南、日本、德国、意大利、澳大利亚、津巴布韦等九个国家的30余名国内外专家学者齐聚一堂。期间,日本东京大学教授,博士生导师高见泽磨接受了专访。

这是高见泽磨第二次来到贵州,1972年遵义市正式对外开放,接待国际友人参观,1986年,当时的高见泽磨还是在上海读书的留学生。“只要了解过中国近代史,都知道遵义会议,我经过贵阳当时专门跑了一趟遵义去参观。”高见泽磨还记得那个时候的遵义和贵阳是很朴素的地方城市,他说:“现在这么发达,这个变化很大。”正好高见泽磨已经退休了,他想着有时间有机会还会回贵州来看看。


高见泽磨在研究中日法治发展上颇有建树,曾赞成“中国是法性社会”的观点,高见泽磨回忆,“法性社会论”是写博士论文后才开始研究,主要说明中国社会与法的关系。“因为外国人包括中国人在内有一个误解,中国虽然有法律,但是没有用,我觉得这是错误的。中国有法律,而且是用中国的方式来使用,就想着怎样向学生说明。”另外,他还赞同“中国法雏形论”是错误的。他解释为什么会有这些误解,可能关键点在于法国的汉学家,他们太强调儒家文化的影响。曾经有一位法国汉学家让·埃斯卡拉,于1921年至1930年在华担任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法律顾问,写下来了《中国法》这本书。后来哈佛大学还翻译成了英文,日本京都大学的教授也翻译成日文,这本书的影响力很大。所以“中国法雏形论”和相关民间纠纷的理论比较普及,后来有日本和美国的学者研究改变了这种情况。

为什么不说“法制”而是“法性”,高见泽磨认为“法制”有各种各样的意思,比如法制一词有法制国的意思,但中国的法制与德国的法制,甚至是英国的法制一不一样,还要另外讨论,所以如果不用法制的话,那就是“法性”。

针对中国以前用的法治、刀制、人治,高见泽磨也一一进行了讲解,他解释,在欧洲习惯是法的核心,但在东亚社会早期有了法典后,习惯是法外的一个规范。阳明心学中的“致良知”如何让法在实施的时候公平,高见泽磨认为,如果有民事性案件,不能靠国家法律,习惯也没法用,仅用情理来判断,只能靠良知、主观上的想法,或许可以经过“良知”“知行合一”的思想倾向来分析,也许有突破口。

阳明心学对日本影响很大,一听阳明心学,高见泽磨就想起了大盐平八郎。他是一位武士,在大阪幕府工作,后来他反对幕府的做法发动了起义。到了明治时代,他成为了一个英雄,政府十分提倡他的精神。后来还出现一位阳明学派思想家吉田松阴,包括近现代一些政治家、思想家、军人、官僚,他们为民做某些事情时,总有人说他们受过阳明心学的影响,也就造成在日本社会中的一个误解——如果有人学习阳明心学,别人会觉得他是革命家。高见泽磨表示,“如果日本大学生对中国思想史有兴趣,学习到诸子学以及阳明心学后,这种误解应该会减少。”

记者 舒锐/文 梁超/图 海报设计/李勇

视频拍摄/张鑫 张强 剪辑/曾玉璇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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